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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第四章伯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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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奇鳥在半年前的時候失蹤了, 尹封徹底懵了, 他不知道怎麼找伯奇鳥,平時都是對方來自己的夢境裏找自己,現實裏....他找得都要懷疑對方是否自己得了精神病臆想出來的存在了。

尹封雖然因爲伯奇鳥的關係知道這個世界並非表面上看着那麼簡單,但對於非人生物也只和伯奇打過交道, 要在茫茫人海裏找一隻伯奇難度太大,找得懷疑人生後乾脆改成了找非人生物, 想着都是非人生物,應該認識。

人族的神話裏既然有關於伯奇鳥的記載,尹封相信以前肯定有人見過伯奇鳥, 而且從記載來看, 有一些記載貌似是現實裏的事情。

伯奇鳥有實體。

抱着如此推測這孩子最終找到了我的面前。

問題是,我也不認識伯奇鳥啊。

鶴城非人生物種類繁多得可以出非人生物圖鑑了, 但伯奇鳥,還真沒有。

我只能表示, 等我查查。

鶴城沒有伯奇鳥不代表別的地方也沒有,讓辜小哥查一下雪瑩山莊所有戶籍檔案, 還沒有的話也可以問問特勤處, 伯奇鳥這種古老妖類, 特勤處的神經絕對繃得緊緊的, 不可能沒有記載。

交換了聯繫方式, 擼夠了烤串,我便去找美人,丫近來在洛陽一帶拍戲, 找她既能省了房錢又可以問一下認不認識那隻伯奇鳥。

三千年前正是周初,我記得美人也是周代初年的人,兒子被父親給殺了,還變成了伯奇鳥這種事,只要不是在她死後發生的,她多少應該會有所耳聞。

路上與塵寰煲了個電話粥吐槽那隻伯奇鳥如果沒有說謊,那他親爹得多厭惡這個兒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卻能,這特麼的還配稱之爲智慧生物?禽獸不如啊。

“被親爹殺死,變成了伯奇鳥,聽着有點耳熟。”塵寰嘀咕道。

我止步。“你認識?”

“我不認識伯奇一族的人,但它的糟心經歷,我感覺有點耳熟,似乎在哪裏聽說過。”

“你再想想,說不定能想起來什麼。”我道。“我還挺好奇的。”

雖然在去找美人的路上,但說實話,我對這事只信了七成,還剩下一成則是不確定伯奇鳥爲什麼對尹封那麼好,如果是別有企圖,那麼他告訴尹封的話可信度就很值得商榷了。

可若塵寰也聽說過的話,那就說明伯奇鳥對尹封說的話大部分還是可信的。

塵寰想了很久也沒想起來,最終給我答案的是辜小哥。

塵寰絞盡腦汁想不起來,辜小哥順口問了句,聽完後來了句:“這個我知道啊。”

塵寰詫異。“你見過伯奇鳥?”

“我沒見過。”

“那你怎麼知道的?”

“看書看來的啊,我家以前挺缺錢的,學前啓蒙都不上幼兒園,是在家裏自學,也買不起書,都是奶奶帶着我們去收舊書,收到什麼書就拿什麼書當教材,我記得有一本書裏提到過伯奇鳥。”

雖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辜小哥至今記憶猶新,原因很簡單:那則小故事刷新了他的三觀。

故事總結一下就是: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爹,後媽吹了吹枕頭風,後爹就將前妻的兒子給殺了,兒子死後變成了伯奇鳥表達自己的冤屈,後爹知道自己冤枉了兒子,立馬又變成了親爹,將繼妻給殺了。

辜小哥彼時就一感覺:牛。

因爲繼妻幾句話就動手殺了親兒子,然後又因爲一隻鳥又殺了繼妻,這已經不是沒長腦子而是長看腦子但腦子裏嚴重進水且進的還是工業廢水纔行。以及,不知道這人後來的結局如何,畢竟,他不止和前妻有個兒子,和繼妻也有個兒子。

殺母之仇啊,繼妻的兒子還不得恨死親爹。

兩任妻子都死了,長子也死了,次子恨死自己,做人能做到這份上,人才啊。

辜小哥完全無法理解怎麼會有人能夠做出這麼沒腦子的事,因此一直覺得那應該是奇幻小說,瞎編的。

我表示,至少九成不是瞎編,除非伯奇鳥就是奇幻小說的作者,不然沒道理他會和小說作者同頻,只有可能那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情。

不過,如果曾有這麼個糟心的家庭,那隻伯奇鳥最後還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莫不是聖人?當然,也可能已經變態了,尹封當年瀕臨崩潰時在白晝時也很正常,正常得連他的親人都沒發現,便是心理醫生也是靠直覺覺得這孩子有點不對勁,卻也說不上哪裏不對勁才一直堅持這孩子還沒好全。也得虧心理醫生經驗多,直覺準堅持治療,雖說沒治好,但也拖延了,不然尹封可能還沒等到伯奇鳥就已經沒救了。

我道:“我不認爲一個腦子正常的人會因爲配偶的幾句讒言就能殺了自己的兒子。”

將心比心,我結了婚,配偶讓我殺了前人留下的幼崽,我第一反應絕對是離婚。當然,我也不可能遇到那樣的情況,若是想結婚的對像和前任留下的幼崽處不來,那麼在幼崽成年之前我是不會結婚的,爭取讓兩隻碰不到一塊,至於幼崽成年之後,這是我結婚不是崽你結婚你哪來的資格管我?

我至今記得自己與親孃的一番對話,雖然老爹是親爹,但他是個人族,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老孃是多想不開纔跟個人族結婚,不知道人族的壽命很短暫嗎?

老孃表示沒問題,若是老爹死了,那麼她也會繼續活下去,若是再遇上合心意的人肯定會再婚的。

我當時就順口問了句若我和合你心意的那個人處不來呢?

老孃的回答爲:彼時你必定已成年,你既已成年,我成婚與你有何干係?

配偶和前任的幼崽根本沒有多少相處的機會,自然不會有摩擦,更不會存在一方想殺了另一方的問題。

塵寰道:“我也覺得不太可能,記載上說長子是庶子,但按着周代的禮法,除非沒有嫡子,否則庶子是沒有繼承權的,至少尚未禮樂崩壞的周初不會發生庶子越過嫡子的現像。除非繼妻對那個男人是真愛,揉不得任何沙子,不然沒有必要去害一個和自己沒有利益衝突的孩子。”不過是一口飯的事情,除非是特別受寵,不然喫喝可能連地位高的家奴都不如,有必要那麼吝嗇?

我道:“周代雖非完全的盲婚啞嫁,但婚前最多見過兩三面,哪來的真愛?而且那會兒還有男女奔於桑林的古風,不存在後來女子長於閨閣就沒見過幾個男人的情況,貴族女子婚前有幾個情人並不是稀奇事。還有,先秦時期,貴族女子封爵乃至擁有封地和軍隊的例子也不是沒有,在那樣的環境下,一見鍾情或許有,但一見鍾情到真愛,除非中邪。”

塵寰只得道:“你說會不會是夫妻倆都中邪了?”

我道:“那個庶子不是庶子,是嫡長子。”

“這個結論你怎麼判斷出來的?”

“伯仲叔季,孟仲叔季,伯與孟皆爲長,你知道古人爲什麼發明兩個詞專指長嗎?”

“爲何?”

“區別尊卑,伯爲嫡,孟爲庶,先秦時期這倆字不能亂用的。”

一個庶子自然不值得繼妻費心思弄死,但若是嫡長子,除非她無意自己的兒子上位,否則踢掉嫡長子這塊絆腳石是板上釘釘的事。

“繼妻是爲了自己的兒子能夠上位所以想害繼子,那麼,什麼情況下親爹害死親生兒子會得到好處?”塵寰的思維跟上來道。

我想了想,想不到。“這我也想不通。”

虎毒不食子,父親驅逐兒子這種事先秦倒是不少,春秋戰國時不少國家都有驅逐羣公子的傳統。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晉國,每代晉國選擇了繼承人都會將別的兒子驅逐,避免自己死後諸子爭位導致內亂損耗國力,雖然這也埋下後期卿族分晉的隱患,但早期時這項政策的確讓晉國走在了前面。

便是晉君爲了大局與利益也不過是驅逐諸子而非殺子,足可見虎毒不食子,而人,至少大多數人也不是那麼禽獸不如。

我着實想不通什麼樣的情況下一個父親會殺了自己的兒子,尤其是那個兒子在古人的眼裏還是子嗣裏意義最重要的嫡長子,總不至於真的中邪了吧?

反正我是不信他是因爲繼妻的讒言就想殺了嫡長子,他最終會那麼做,只有一種解釋:本來就想殺,只是沒有藉口,繼妻的讒言給了他一個藉口。

這跟晉獻公殺申生一個道理,驪姬固然冤枉了申生,但申生之死的主因還真與驪姬無關,驪姬充其量就是一個□□,有她沒她晉獻公都會殺了申生,她只是在晉獻公想那麼做的時候給了晉獻公一個合理的藉口而已。

申生之錯在於他生得太早,晉獻公還沒老他就已長成,而且他還生得很不錯,很得人心,晉獻公很難不產生不安之感。肯定是有不安之感的,不然也不會驪姬一冤枉他二話不說就信了,且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申生。就算晉獻公沒有不安感,一山不容二虎,一個國家存在兩個中心,且還是老的中心還活蹦亂跳的,年輕的已愈發強壯,產生衝突是必然。

晉獻公比申生狠,所以申生死了。

唔,思及此,我有點懷疑那則記載裏的伯奇他爹殺子是否也是這麼個原因。

不過也不對啊,晉獻公殺申生是因爲申生是太子,但別的兒子卻是沒殺,反正我覺得做爲一個有能力的君王,他不至於想殺幾個人都殺不了,殺不了只可能是他沒用心去殺。

晉獻公諸子都去了別的國家定居,日子雖然不能和以前比,但到底是活了下來。伯奇他爹若是覺得長子威脅到了自己,趕走長子不就是了,而且,他也不是君王,長子也不是太子,着實沒必要做得那麼絕。

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找到了美人住的酒店,推門而入便看到了一隻正在欺負鳥的烏龜。

禽類和烏龜貌似是天敵,而食物鏈裏,禽鳥比烏龜高一級吧?

眼前這烏龜按着猛禽拔毛是幾個意思?

我的生物學知識莫不是餵了狗?

烏龜修煉的時間雖不長,但這些年與神人同居一個屋檐下,哪怕神人只是隨口提點了一兩句,但對於凡人而言卻有着巨大的好處,加之衆神爲了讓自己舒坦,不免下意識的改變周圍環境的靈氣濃郁度,烏龜得了不少好處,如今已經恢復了靈智,就是還沒化開橫骨說不了人話,但不能說話不妨礙它揍鳥。

一龜一鳥掐得滾來滾去,羽毛亂飛,滿目狼藉。

真是沒看出來這隻烏龜戰鬥力不錯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慮籤個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從到處都是抓痕的沙發上找了個還算完整的墊子放地上坐了下來,邊嗑瓜子邊看龜鳥大戰,看到精彩處鼓掌予以鼓勵。

沒一分鐘這一龜一鳥就不掐了,我頗爲遺憾,看得正精彩呢,怎麼不掐了啊?不知道有頭無尾最是要不得嗎?

一龜一鳥氣哼哼的或坐或趴,距離卻不遠。

烏龜開不了口,因此開口的是大鳥:“你是什麼人?”

我指了指烏龜:“我認識它的飼主。”

“伯姜的朋友?”大鳥看向烏龜,烏龜點頭。

我卻挑了挑眉,伯姜,這可不是現代人會用的稱呼,只有古時候纔會有如此稱呼,伯姜——姜姓嫡長女。

美人的確是先秦姜齊的嫡長女,但知道這事並且會以伯姜稱呼她的只可能是她當年就認識的人,這隻鳥看着挺活蹦亂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這隻鳥,之前一龜一鳥掐得滾來滾去再加上羽毛亂飛,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禿毛雞似的,不太好辨識種族,但如今細看,這鳥有點像伯奇鳥啊。

“你是伯奇族的?”我問。

大鳥道:“算是吧。”說完忽然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雞狀態,惡狠狠的衝着烏龜磨了磨牙,烏龜回以睥睨的眼神。

“你認識一個叫尹封的人族幼崽嗎?”我繼續問。

伯奇鳥愣住,看着我的眼神霎時銳利警惕如刀。

一看這鳥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我只得解釋道:“雖然伯奇鳥一族的能力很適合做暗殺的勾當,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爲尹封找不到,委託了我。”

伯奇鳥沒說信還是不信,但這種態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將烏龜拎了過來。“它能爲我作證,你倆既然認識,想來它說的話你是信任的吧?”

烏龜忙不迭的衝着伯奇鳥點頭。

伯奇鳥這才勉勉強強的信了我,我也將尹封的事告訴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懷疑人生了,他既然沒事爲何不去見尹封?哪怕是不想見尹封了,道個別也可以啊。

伯奇鳥道:“我不喜臨終道別。”

臨終道別?

我愣住。“你要死了”

“我壽命快到了。”

我詫異不已。“你貴庚?”

“三千歲左右。”

“我從未聽說過那隻伯奇三千歲就老死的。”嚴格來說就沒幾隻伯奇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萬歲也普遍不存在壽終正寢。

“我並非真正的伯奇鳥,只是借屍還魂。”伯奇道。

我想了想,道:“借屍還魂?這是多想不開?”

借屍還魂講究特多,最合適的是血緣親人,其次是軀體兼容度較高的陌生人,但說是陌生人,真的較真算起族譜,能夠用以借屍還魂的軀體必然與死者有血緣關係,就算是陌生人,也一定是曾經有過一個乃至多個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靈借屍還魂到上古妖族的軀體裏,這已經不是找虐了,而是尋死。

想要支撐起這比自身靈魂強大無數倍的軀體,靈魂的損耗極大,耗着耗着就該灰飛煙滅了,這傢伙能撐到現在實屬奇蹟。

“不用這個軀體就得我弟或我父的。”

我驚訝。“你爹和你後媽殺了你,你居然不想殺了他們奪舍?”

伯奇無語道:“繼母想殺我給阿球騰位置並不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這名字起得....他媽生他時肯定補過頭導致生下來一隻肉球纔給他起了這麼個名字,先秦時人起名大多這麼個畫風。

我道:“一般來說,碰上這種事應該很難不遷怒吧?”

“阿球秉性純善。”

人族同父異母的兄弟竟然能有如此感情,稀奇。

“你與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麼最終....”一死一....只能說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我們倒黴,攤上了差勁的父母。”

許是見我好奇,伯奇乾脆將整個事情都給我說了說。

伯奇的繼母是真的愛自己的孩子,但她愛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來越遠。伯奇喪母時還很小,而年紀太小的孩子,古時候是不會放出門隨便溜達的,尤其是貴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個人,孤孤單單的,球出生時活脫脫的一隻肉球,又可愛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歡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處一起玩的關係,球對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對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無法理解自己親孃抽得什麼瘋,而肉球覺得親孃不可理喻,親孃也同樣覺得兒子不可理喻,她明明都是爲了他好。母子倆無法互相理解,最終隨着肉球的長大漸行漸遠。

隨着肉球長大成少年明白了親孃做的一切都是爲了什麼後更是表示自己對尹國的國君之位沒興趣,自己可以靠自己的能力獲得封邑。憑心而論他也沒說大話,兄弟倆的能力都很出色,再加上氏族的人脈關係,想要自己打下一份家業也並非不可能。而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肉球長大後靠自己的能力與審時度勢的出色眼光立功獲得了一塊封邑從而建立了尹國。

只是,自己打下的第一代基業肯定沒法和已經經營了數代的祖業相比,至少初期不能比。

母子倆的矛盾愈發深。

而這份矛盾在伯奇之死時徹底爆發。

肉球憤怒,他娘更憤怒,憤怒自己怎麼將兒子給養得如此君子。

一怒之下親孃給肉球掰扯了一番伯奇因何而死。

她是想弄死伯奇給肉球騰位置,但動手的人卻不是她,並且,親爹早有誅殺伯奇之意。

至於原因,很簡單啊。

她是爲了兒子,親爹則是爲了宗族。

伯奇雖然出色,但肉球也很出色,而肉球還有個比伯奇更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出身。

哪怕同爲嫡子,嫡子與嫡子也是不同的,伯奇之母只是尋常卿士之女,是親爹尚未青雲直上時娶的,後來青雲直上成了朝堂重臣前妻2死了,正好娶了出身更高的繼妻。

肉球有能力更有優越的母族關係與尊貴的血脈,將宗族交給他,絕對勝過交給伯奇。

親孃表示:你不該恨我,你應該恨你爹,是他想殺伯奇,我最多想着驅逐伯奇,是你爹把事情給做絕了。

攤上這麼一對父母,擱誰都得沒話說。

肉球氣得差點原地爆炸,離了家,再也沒回去過,母子倆算是徹底鬧掰了,直至死也未修復,肉球走後沒兩年親孃就被親爹給殺了,而殺妻的理由很簡單:蠱惑他殘害親子。

我覺得很奇怪。“若只是想讓你騰位置,驅逐你不就可以了?有必要做那麼絕?”虎毒不食子啊。

伯奇道:“沒必要,但我那個時候在調查我母親的死因,她死得太湊巧了,在父親需要一段更好的聯姻時恰逢其時的死了。”

我道:“你父親做的。”

伯奇頜首。“他懷疑我想殺他。”

所以就先下手爲強將長子給殺了?這思維邏輯真是可以。

我嘆道:“你可這是夠倒黴的。”

伯奇點頭,很是鬱悶。“嗯,明明我被驅逐時特別做了一首《履霜操》用以揭露他的面孔,後人卻傻逼的認爲錯不在他而是繼母,是她讒言導致父殺子,我很可憐,父親也很可憐,同時讚揚他在真相大白後大義殺妻。也就個曹子建專門寫了文諷刺他,其餘的,一羣傻逼。”

這怨念也真夠重的,以及歷史的真相真是....令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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