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的一生, 很是豐富多彩。
他出生的時候清朝還沒亡, 他牙牙學語與學走路時清朝gome over了。
同樣經歷的人肯定不少,但還能活到現在的不多。
老兵的家境不錯,因此早些時候日子過得還是不錯的。早些時候,不是一直。
老兵的老爹是個商人, 一個很有愛國情懷的商人,希望通過實業振興國家, 同樣的人在那個時代有很多,那段時間也因此被稱爲實業的黃金時代,然而, 實業振國的結果也是歷史上明明白白記載着的——失敗。
老兵的老爹雖未抑鬱, 卻也差不離了,這很難不影響到他的家人。
情緒上的影響還是輕的, 因着自己的失敗,老爹對於自己的獨子寄予了厚望, 將長子送去了上海,那裏的外國人最多, 可以更好的瞭解外國。
雖不知如何才能救國, 但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外國都是敵人, 那麼對敵人多加瞭解總是沒錯的。
獨子在上海讀書長大, 最終殺人。
放學時看到洋鬼子強/女幹一個華夏少女,少年找了塊夠分量的石頭衝了上去,冷靜的砸得一個配了槍的洋鬼子腦袋開花, 紅紅白白的腦漿濺得到處是,然後敏捷而冷靜的奪了槍一槍一個幹掉了剩下的兩個洋鬼子。
少年因此而鋃鐺入獄。
外國大使館找上海的官府索要公道,少年被自己的同胞查了出來送入牢中。
他爹賠進去大半家財纔將兒子給撈出來。
這大概是史上敗家最快的敗家子了,一件事就將家財給敗得差不多了,不過他爹對此倒也沒生氣,在兒子出來後安慰的摸了摸兒子腦袋就將兒子領回家了。他兒子在上海已經是個死人,再留在上海不太穩妥。
生活雖拮據了起來,但他爹給他定下的娃娃親卻沒被退,雖然父子倆也做好被退親的心理準備,家業敗得差不多了,兒子明面上也是個死人了,誰家父母捨得嫁女兒過來?
答曰:有。
回家呆了沒多久便和父親說自己想去參軍,當爹的問了句怕死嗎?
兒子回答不怕死,當爹的便說那就去吧。
這個時候故交帶着女兒和嫁妝來了,要遵守當年的約定讓兩個小輩晚婚。
當爹的對此很高興,也希望兩個小輩能成婚,最好留個種,如此便是兒子日後戰死沙場,也不至於絕後。
兒子想也不想的pass了親爹的想法,他都要去從軍了,還跟人姑娘成婚,這不是坑人嗎?
親爹還是講道理的,至少不獨/裁,看兒子很是抗拒,也就沒強迫,婚事最終沒成。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親爹利用剩下的財富和自己多年的人脈將兒子送去了黃浦軍校,琢磨着軍校裏多學點,再去軍隊能夠殺的敵人肯定比大頭兵要多。
獨子入學沒多久就跟自己的未婚妻見面了。
未婚妻追到學校來了,表示我很佩服你,非你不嫁。
獨子哭笑不得,姑娘欸,你嫁我那就是守活寡,更甚者去掉活字就剩守寡倆字。
未婚妻點頭表示,我知道啊,但,是你的話,我願意守這個活寡。
獨子抓了抓腦袋,你爸媽能答應?
能啊,未婚妻並非離家出走,而是光明正大的走出來的,她爹聽了閨女的想法後很是支持,他也覺得未婚夫是個靠譜的人。雖然參軍危險了點,但國難當頭,誰又跑得掉呢?因此守寡的風險倒也不算什麼了,而且一個有骨氣的女婿怎麼也比一個軟骨頭女婿令人愉快。
獨子拿未婚妻沒輒了。
未婚妻也沒因此就趁勝追擊,而是尋了一份教師的工作靠教師的工資與偶爾寫的考古文章養活自己,成了當時小有名氣的才女,休假時則約獨子出來溜達溜達。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重紗。
到這倆身上卻是倒過來了,反正鄭家小姐追未婚夫的難度,雖是山,卻不止一座山。
獨子過了足足兩年才表示,既然你不怕守寡,那等我結束學業就成親吧。
鄭家小姐姐彼時的表情,挺驚訝的,沒錯,驚訝,不是驚喜,但獨子也沒多想,只覺得對方是太驚了,因而忘了喜。
flag不能立。
小哥哥顯然不明白這個道理,但他最後想來也明白了,不管是誰立了一次又一次的flag,然後一次又一次....倒黴多了很難沒有領悟。
學業結束後就成婚,結果小哥哥快畢業時因爲表現太過優秀,被保送去國外進修了,好吧,那就進修回來再結婚吧。
好不容易進修回來了....盧溝橋事變發生。
做爲一名現役軍人,小哥哥壓根騰不出空來成婚,嚴格來說也不是騰不出來,時間嘛,擠一擠還是有的,但他不想讓鄭家小姐姐守寡,也就一拖再拖。參加了一次又一次的戰事,小哥哥對自己生命的態度,那真的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賺的,別禍禍別人了。
鄭家姑娘應該值得更好的人,能夠給她幸福的人,而非他這麼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馬革裹屍的傢伙。
小哥哥改主意是在金陵大屠殺時。
金陵淪陷,因此失去了聯繫,那段時間裏,外界並不知道金陵城內發生了什麼。但想也知道侵略者不會對剛下的城池做什麼好事,只是,小哥哥也沒想到會那樣的慘絕人寰。
屠城這個字眼在青史之上出現的頻率不低,尤其是亂世時期。
只是,青史之上讀到的不過兩個單薄的字眼,而現實裏,那是超出任何一個有道德觀念的智慧生物接受範圍的慘事。
數十萬人被屠殺,萬人坑掘了一個又一個,仍舊填不完,就乾脆讓金陵軍民自己掘萬人坑,掘完後侵略者開槍掃射,滿坑屍骨,別說掘坑了,連將屍體填進坑裏都省了,再讓別的軍民去填土,真的是除了殺人什麼都不用幹。
最令人髮指的是侵略者屠殺之餘還搞起了殺人競賽。
就算不同國,至少同類,對同類可真夠狠的,狠得....讓人懷疑地球上的智慧物種其實不止一種吧,若非不同類,怎會做出這樣的事?不,就算不同類也不帶這麼狠的,君族攻打別的文明,打的時候雖然下手特別狠,但打贏後都會用懷柔手段。盤古世界就這麼大,各個文明與種族抬頭不見低頭見,今兒把事給做絕了,那不是給子孫找麻煩嗎?世間可無恆盛之王朝或族羣。
小哥哥收到消息時心都碎了,他父母,鄭家一家都在金陵呢。
蒼天有幸的是,他父母與鄭家都倖存了下來,一直躲到了金陵大屠殺結束金陵城的控制沒那麼嚴時逃了出去。
小哥哥在看到兩家人都還活着時一顆心又拼了回去,與鄭瑾成了婚,成親時與鄭瑾約法三章,鄭瑾受不了他長年累月不在家時可以和離;如果他戰死了,鄭瑾也不需要爲他守寡,遇到合適的人就開開心心的改嫁吧。
小哥哥沒有戰死沙場,但遠征軍赴緬作戰後他也沒能再回來,一直滯留在東南亞,也一直都想回家,可就是回不來。
直到小哥哥從青年變成瞭如今白髮蒼蒼的老叟才得以回家,但他的父母早在幾十年前就過世了,妻子一家也一樣,只餘他孑然一身。
塵寰有點詫異。“你在東南亞沒有重新成家嗎?”
聞言我也好奇,不至於那麼孤苦吧?
人族的夫妻倆分居幾十年,有生之年大抵不會再見,大多會重新成家。女子或許會因爲世道的苛刻而一直守着,但男子,鮮有不重新成家的。
老兵理所當然道:“我有家室了,如何能再成家?”
我默,這老兵還挺有意思的。“你未重新成家,焉知你的妻子也不會。”
“她沒有啊,我在國外時是她替我爲父母養老送終的,不曾改嫁。”老兵流着淚道。
我道:“我說的是如果而已,你當年在國外與國內聯繫不上,難道就沒想過這種可能?”
“一半她沒改嫁,一半她改嫁了,若是後者倒也罷了,若是前者,我若重新成家了,日後再見,與她當如何?”老兵道。
所以你就爲了那一半的可能就弄得自己都一大把年紀了沒有任何子孫,孑然一身?
老兵拿帕子擦着眼淚。“對了,你們這麼快就回來找我,是有消息了嗎?”
我啞然。
實在不知該如何告訴老兵,您的妻子,地府查無此人。
地府不可能查無此人,哪怕是那人後來通過某種手段逃過了無常的勾魂,跳出了輪迴,生死薄上也應該能查到跳出輪迴之前的記錄。老兵的妻子卻是從頭到尾的查無此人,誠然,符合條件的鄭家是找到了,但鄭家唯一的女兒早就夭折了,也按時被無常帶走,早已下了輪迴井,不知輪迴去了何處,反正不可能有機會和老兵有那麼多後續發展。
連活見鬼的可能性都沒有,我着實不知如何開口。
老兵看着我與塵寰的神情,問:“若是她已輪迴,但說也無妨。”
不,是輪迴了,但輪迴的不是你認識的那個。
我想了想,問:“你有沒有想過她是如何在金陵大屠殺時帶着兩家人和不少百姓活下來的?”
老兵不解。“自然是藏得穩妥。”
藏得穩妥?
這話能信?
幾十萬人被屠殺,金陵只怕就沒哪是沒被翻過的,老實說,我更傾向於——視若無睹。
我用手肘碰了下塵寰示意他來解釋,這事我着實不知如何讓老兵能夠理解,結髮之妻查無此人,這太特麼的挑戰三觀了。
塵寰瞪了我一眼,我淡定回視。
塵寰無奈的向老闆說起了地府的調查,查無此人,啊不,是查無此鬼。
老兵愣了很久,道:“怎麼可能查無此人,我與她相識那麼多年,便是我的戰友裏也有許多見過她的,她是實打實存在的。”
塵寰點頭。“你們的確見到了鄭家小姐,但生死薄上鄭家小姐也的確夭折了。”
老兵一臉的懵,好一會才道:“我不明白這是什麼原因,但我想,你們應該知道爲何吧,便是不確定,也應該有所猜測。”
老爺子反應挺快的。
塵寰頜首道:“你所見的只怕不是真正的鄭家小姐。”
老爺子立刻就明白了,但....“不可能,嶽父嶽母如何會認不出自己的孩子?她與嶽母年輕時亦生得七分似,怎麼可能不是嶽父嶽母的孩子?”
我與塵寰不約而同的想呵呵,親生父母的確不可能認不出孩子,但那是常規易容,若是非人生物,變化術加記憶修改,親爹親媽也會混淆。
我與塵寰委婉的解釋了下,不曾想老爺子的重點與常人很是不同。
“所以她可能還活着對嗎?”
看着因爲驚喜而眸色晶亮的老爺子,我霎時無言。
我道:“不確定,若她不是人,那麼這五十多年的時光於它還真不算什麼,但不好說她還在不在這裏。”而且,非人生物也是會死的,比如被殺掉。
能夠修煉的非人生物壽命都很長,哪怕是不會修煉,可若是高文明的生物,壽命也會很長。科技發展起來後就想方設法延續壽命大抵是每個智慧物種都有的特性,因此文明越發達的智慧生物,其壽命也越長。據說十二級文明的智慧生物人均壽命以千萬年爲單位,雖不似古神類一般能夠活到世界末日不存在老死的可能,但於普通的凡人文明相比,那壽命說一句長生不老也不爲過。
老爺子道:“我想再見一見她。”
我道:“都這麼多年了,她或許已不在金陵。”
華夏很大,這顆星球很大,這方天地很大,盤古世界也很大,一言以概之,找一個可能除了祖地就沒有真正定居地的非人生物,相當難。
老爺子沒死心。
第二天的時候報紙上就出現了一則尋人啓事,用詞和正常的尋人啓事不同,重點不在尋人,更像是情書,溫情脈脈,核心內容就一個:對不起,我回來晚了,不知能否再見你一面?
旅店的後頭有個小花園,我與塵寰坐在花木中用藤竹等物做的椅子上翻着報紙。
我看着那顯眼且長篇的情書。“真有錢。”這麼大的篇幅,絕對不是一點小錢就能夠買下來的。
塵寰看了我一眼,道:“重點應該是老爺子夠犟吧,對方若還活着,那擺明着是沒打算和他再有什麼瓜葛。”
我道:“我知道啊,但我還是比較關心錢。”
塵寰不解。“山莊這兩年賺的錢應該不少吧。”
我道:“不少,幾千萬呢。”
雖然大部分顧客都是普通人,但也有達官顯貴,而越是有錢的人就越怕死,遇到這方面的麻煩時爲了保命哪怕我開的價格黑心到連山莊裏的人都覺得不忍他們也會接受。唯一遺憾的是,達官顯貴招惹的麻煩更多的來自修習了法術的同類,而非真正的妖魔鬼怪,大多不禁揍。
所幸,錢很多,也不算完全令人失望。
塵寰道:“那你爲何如此惦記着錢?”
我問:“開學校不需要花很多錢嗎?”
“你的存款足夠開十座學校了。”
“我要的是一座能夠容納鬥法還不會變成廢墟的學校,不然世界首富也禁不起那麼敗家。”何況我還不是世界首富。
特喵喲,想要蓋學校,然後研究了下人族現有的材料學,莫名的懷念雷澤,哪怕我們不能發展科技,但通過真紋我們仍舊發展出相當堅實的材料學,至少,青石所砌的演武場上哪怕是仙人鬥法也齁得住。而人族的材料,我若真的用了,破產是遲早的事。
雖然對老爺子的執着很不看好,但不論是我還是塵寰都知道,老爺子不會死心的,他所執着的不僅僅是可能還活着的亡妻,而是他唸了五十多年的家。
昔年的舊居仍在,且早已不知換了幾遭主人,至少產權不在老爺子手裏,因此老爺子是住在一家酒店裏的,也沒想着去將房子買回來,足可見他對家的理解:家不是房子,是房子裏的人。
五十多年將他變成了一個陌生人,不僅僅是老宅的陌生人,也是這個國家的陌生人。
五十多年啊,如此漫長,也不知他是如何過來的。
反正也覺得投緣,我與塵寰在金陵遊玩遇到了什麼好喫好玩的都會帶一份去看他,剛開始時是如此,後來就空手了。倒不是因爲熟了,而是發現這樣好像更刺激老爺子了。
金陵是他的故鄉,但金陵的很多東西他都全然陌生,便是一些不陌生的東西....過了五十多年才重新見到,而回憶時又很難不想到家人....更戳心了。
我們琢磨老爺子應該不會在金陵久居,至少暫時不會,他並非一個人回國的,而是帶着一大堆骨灰盒回來的,要挨個的埋到骨灰的祖籍去,就算要在金陵重新定居,也得等將那些骨灰盒挨個重新下葬後。
每次去老爺子住的地方看到那堆骨灰盒,心情就沒法不難言。
狐死首丘。
這些骨灰盒,到底比狐狸好,只能腦袋朝着洞穴,有人將它們帶了回來。
事實也的確如此,我和塵寰還沒玩夠老爺子便要出發了。
他出發那日我與塵寰去送行,驚訝的發現老爺子不是一個人,身邊有位熟人,啊不,應該說是熟兔子——白九靈。
雖然一個雞皮鶴髮另一個青春芳華,倆人之間卻有一種無言的契合,彷彿老夫老妻一般的契合,都不用說話,一個眼神就知道對方想什麼的那種契合。
我與白九靈驚訝的對視彼此。
“鄭瑾是你?”
“小莊主。”
老爺子詫異的看着我們。“你們認識?”
我頜首。“認識。”我認識她全家呢,可熟了。
“鄭瑾怎麼會是你?”我很是不解的看着白九靈,這是什麼情況?
白九靈道:“我在長江流域長大的。”
我點頭。“我知道啊,但這和你是鄭瑾有什麼關係?”玄君和白姐夫妻倆是長江的土著,不確定它們倆是否在長江流域出生,但生活了四五千年,真的是比人族還要土著。
“鄭家小姑娘於我有恩,她死時我答應替她照顧父母直到父母有新的孩子養老送終。”
“據我所知,鄭家只獨女。”
“所以我一直照顧到他們壽終正寢。”
你牛,竟然能扮演一個普通人族扮演那麼多年。
做人族可比閒散妖怪麻煩多了呢,比如年紀大了,妖族纔沒幾個人會管子孫什麼時候成婚,人族卻不然,七大姑八大姨能煩到讓人想上吊,比如我,小姑姑近一年已經在變着法讓我相親了,還是將塵寰領回去給她看了看才得以解決。
思及此我下意識看了眼老爺子,聽老爺子說過去的事我就有些奇怪,就算那個時代有女性受到了外來思想的衝擊,不拘束於後宅三分地裏,欽慕老爺子的志向而喜歡上他,也應該沒幾個人能對老爺子這種未婚夫如此容忍,一場婚約都拖了那麼多年,誰會等那麼多年?如果是妖,那倒是有可能,那麼點時間並不算什麼,可白九靈混跡人類社會的原因並非老爺子。
有點懷疑白九靈當年追着老爺子跑是否不想應付父母催婚就拿老爺子當擋箭牌,老爺子不打算娶她,而她的父母也不反對,相反還挺支持的,簡直是一等一的擋箭牌。
不過想想,不管當年是否出於擋箭牌的緣故,如今看到了報紙能夠回來,足可見白九靈對老爺子也不是全然無情。
我提議道:“其實你可以換個形像的。”
“比如?”
“八十幾歲的模樣。”
“我五六百歲了。”
“我說的是人族的年紀。”
白九靈道:“我不想在他面前演。”
看着老爺子淡淡然的模樣,顯然對白九靈的真實身份與年齡接受良好。
白九靈道:“我會陪他一起去埋骨,等骨灰一一下葬後我們會回家。”
老爺子笑呵呵的點頭。“到時候我們每年秋季都去棲霞山賞楓,放心,不去再拉你去寺廟。”
白九靈給了老爺子算你識相的眼神。
我表示祝福,雖然一個是人一個是妖,但時隔五十多年還能再見,而雙方還都是單身也挺不容易的,合該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