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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2004——東風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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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的兩點一線中,學期不知不覺過去了一半,我們迎來了高三的第一次期中考試。

  考完最後一門的時候,總有人喜歡對答案。我沒興趣去參與他們的討論,只是伸長了耳朵放慢了腳下的步子,假裝不經意走過他們身邊的時候,聽了一會。

  。。。。。。咦?

  最後一道題目的答案怎麼跟我的不一樣?

  可是那道題我明明在高二的時候就做過了一道幾乎一模一樣的,只是數字改一下,我的答案不應該會錯吧?

  直到我走出校門的時候,我才恍然大悟。

  我所謂的最後一道題應該是他們口中的最後一道附加題,他們所謂的最後一道題應該是我認知中的附加題之前的那一道題。

  他們。。。怎麼能如此輕易地放棄附加題?和市的莘莘學子真是任性吶~

  就這麼默默感嘆着,我居然已經走到了公交車車站。

  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看到擠得像沙丁魚罐頭的公交車,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這樣不是超載嗎?

  尤其是那輛車過彎的時候,我心裏就開始忍不住計算,司機要以一個什麼樣的速度過彎,車子纔不會翻車。

  可是現在。。。我都可以一邊忙着擠上車,一邊背英語單詞了。

  所以說,人的適應能力,真的挺驚人的。

  我現在甚至還掌握了新的技能,比如:你其實也可以從前門下車,而不用像我一樣每次都提前三站就開始從前門往後門擠;還比如:如果前門擠不上,你也是可以從後門上的。但是,一定要記得把公交卡遞到前面去刷一下。不要以爲你從後門上了,司機就不知道,如果被發現逃票,哪怕只是一塊錢,司機都會把你罵到懷疑人生。

  我一般不遞卡,我直接遞錢。因爲我害怕我的卡被調包。

  我媽在我的交通卡裏存的錢都是精算過的,如果我自己不小心弄丟了,那就只能走路上下學了。

  當然,我也可以騎自行車,我也會騎自行車,但是我不敢。我一直覺得,敢在和市和汽車搶路的騎車人都是真正的勇士。

  在這件事情上,我媽畢竟是我的親媽,她做不出爲了省錢不顧我人生安全的事情。

  終上所述,保護好我存有巨資的公交卡,非常重要。

  上車刷完卡之後,我就小心地把它放進了我外套的內口袋,然後對着一車廂的空位猶豫了起來。這就好比,你平時連塊肉都喫不到,然後有一天居然有十塊肉等着你去選,你能明白那種“糾結”的心情嗎?

  897路司機的起步沒有每天坐的15路司機那麼穩,一個慣性之下,命運替我選中了司機後方第三張靠窗的單人坐。

  下午兩點半的車廂,車裏只有零星的幾個老人,還有一兩個跟我一樣大的學生,我猜測她們是和我一個高中的,因爲我隱隱約約地聽到他們討論考試題目來着。

  我和她們在同一個目的地下了車。

  我站在錢櫃巨大的招牌下面,不由得又開始感慨:曾經我每逢大考,結束之後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頭和洗澡,然後撲入題海繼續大戰。生在不同的地方,果然連考試後會做的事情都不一樣,我的放鬆方式只有洗澡,他們的放鬆方式卻是唱KTV。

  我們的那個小鎮沒有所謂的KTV,我們那裏只有歌舞廳,還是我們學校明令禁止學生進入的那種。我作爲學生幹部,曾經在老師的帶領下去那裏巡查過。。。。。。那是一個烏煙瘴氣的地方,昏暗的燈光下,不知道是否認識的男男女女摟抱在一起,在舞池裏搖搖擺擺。

  遊戲廳、歌舞廳、溜冰場和網吧曾經並稱我們學生絕對不能踏入的四大場所,所以當石逆安提出讓我到這裏給他送作業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其實是拒絕的。

  所以昨天晚上,我在複習之餘還詳細閱讀了我們現在高中的校紀校規。再三確實沒有這一條的時候,我纔敢過來這裏給石逆安送作業——期中考試是結束了,但是作業並沒有結束。

  我用老爸淘汰的破手機給石逆安發了短信,告訴他我到了。

  爲了怕我因爲沒有手機而被周圍的同學看不起,我爸特地給自己買了一個新手機,然後把舊手機給了我用。所以,我也算是有手機的一族了。

  等了五分鐘之後,他給我回了一個房間號。我回了他一個“好”,然後便捋了捋並不長的劉海,昂首挺胸地走了進去。

  這個KTV還真的跟我小時候進的那種歌舞廳不一樣,來這裏唱歌的幾乎都是年輕人。不像我們老家的歌舞廳,其實都是我爸媽那個年紀的人去玩的,我們那的年輕人都去溜冰場。

  順利找到他所在的那個房間,我正想敲門的時候門被人從裏往外打了開來。

  我對着開門的服務員點了點頭,然後就趁着他開的門鑽了進去,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了下來。

  這個房間很大,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坐滿可以坐二十個人,現在卻很浪費地只坐了八個人,還是加上我以後。

  因爲房間有些吵又很暗,我進來的時間又很巧妙,所以居然沒有人發現我進來了。我對他們的警惕心表示驚訝和擔憂,然後又開始捉摸如何順利走到石逆安身邊,把作業委婉地遞給他,且不讓周圍的同學發現。

  我想,他應該是不希望被人知道抄作業這件事情的吧?

  就在我這麼思索着的時候,話筒被傳到了我一直注意着的目標人物手裏。

  他要唱歌了,那麼我還有一首歌的時間可以去思考那個問題。

  .

  音箱裏傳來了一段熟悉的節奏,我的心咯噔一下——周杰倫的《東風破》?

  這是我這段時間以來,錄音機裏除了英語以外播放最多的聲音。

  我雖然把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撲在了學習上,但我也是個花季少女,我也有喜歡的明星,比如周杰倫。

  我想,我這個年紀的男孩女孩,應該沒有不喜歡周杰倫的吧?

  當然,我會喜歡上週杰倫,還是因爲先喜歡上他的伍樂。

  我剛到和市的時候,伍樂想要買一張周杰倫的《七裏香》,我們那個小鎮的音樂產業一直比較滯後,所以伍樂就把這個任務交到了我的身上。那個時候的我還並沒有喜歡上週杰倫,於是在去買磁帶的時候鬧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烏龍,買了一盒林俊傑的。

  其實,這個也不能怪我。我是問過那個老闆的,誰知道那個老闆居然那麼沒道德?所以一向不服輸的我,回家之後開始惡補關於周杰倫的一切,同時也喜歡上了誤買的林俊傑。

  其實我一直以爲,周杰倫這種帶着點酷帶着點拽的男音還是唱非中國風的歌更好聽。而石逆安的聲音,平時說話的時候就很有故事感,現在配上中國風的曲調和歌詞,他的音色更是被渲染上了些纏綿悱惻的味道。

  我曾經聽人這樣形容過一個人的聲音,說是一個人的聲音會好聽到讓耳朵懷孕。

  我以前覺得這樣的形容太過誇張,現在卻是開始相信了,前提是隻聽他的聲音。

  我實在不敢想象,如果這樣的聲音再配上一副上好的顏,會有多麼大的殺傷力。

  我想,至少我應該會忍不住喜歡上的。

  我心裏暗暗慶幸:還好石逆安是個小胖子。

  我雖然自己並不瘦,但還是更喜歡身材好的男生。

  .

  “誰在用琵琶彈奏一曲東風破

  楓葉將故事染色結局我看透

  籬笆外的古道我牽着你的手走過

  荒煙埋草的年頭

  就連分手都很寂寞”

  他還在低聲的吟唱。

  他唱的。。。真的很好聽。

  我聽別人這樣誇過一個人唱歌唱得好——

  “你怎麼沒有把原因關掉?”

  那曾經是我以爲的最好的奉承。

  直到今天,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種更好的“誇獎”——

  他唱得比原音還要好聽。

  ————————————————《我的十年》 by 愛年的石頭————————————————

  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還是一首唱得並不走心的《東風破》。

  那天考完期中考試,按照慣例我們一行人約了考完去錢櫃放鬆。

  因爲週末還有作業,我來不及去超市那裏等她考完,所以只能把她約來了錢櫃。

  那是我第一次邀一個女孩來KTV,直到現在,她仍然是唯一的一個。

  那一次,我並不知道她在聽歌。

  誰能想到,她會默默一個人潛入我們的包廂,還坐在角落裏聽我唱歌呢?

  這種事情大概也只有她能做得出來了。

  那首《東風破》是王京幫我點的,所以我也唱地很隨意。

  .

  我真正在她跟前認認真真的唱歌,是在我確認自己喜歡上她之後。

  我在她面前只唱過兩首歌,一首是胡歌的《六月的雨》,另一首是薛之謙唱的《認真的雪》。

  鑑於她的情商比較感人,我當時唱歌的時候也沒有指望她能聽懂我的歌詞。

  只是當她真的感動的時候,我的內心還是生出了一點點的期待。

  可誰能料到,她在最後並沒有因爲歌對我產生額外的感情,反倒是因爲我喜歡上了那兩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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