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陛下!恭喜陛下,王妃順利生產,誕下了吾王第一個王子,是個男孩!’
‘恭喜陛下!’
‘賀喜陛下!’
‘可……’
‘陛下,占星師說大王子將帶來災難……’
‘他是天上的戮星,是墮天者,會弒父滅親,帶來死亡,讓整個世界陷入鮮血的地獄之中。’
‘可他是陛下的第一個王子啊!如此的純潔美麗,怎麼會……’
‘該如何是好?’
‘陛下?’
……
‘那麼,就叫他黑特爾吧。願這一神使的名諱能夠庇佑吾兒,洗淨他的罪孽,保他在今後的路上不會迷茫,忠於吾心。’
神使?
神使?
放什麼厥詞呢?狗屁!
就算我是神使,也是一個腐爛的神使、墮天的神使,你就洗淨脖子,等着我來收屍好了!
哈哈哈哈!
唔……好吧,在那之前,我還有好長的一段要走。很長很長,也很艱辛。
感謝上蒼讓你及早的把我轟出了琉璃島。如此,我不再是金貴嬌弱的王子殿下,也不用再生活在阿諛奉承的虛假之中。我看清了世界,看清了那個女人的面目,也遇見了盎格,生命中的貴人。
噢,盎格,我最忠誠的朋友……
你就那樣解決掉了那個女人。好吧,她的確有夠煩的,總是把自己陰謀除去妹妹的失敗和作爲一個女人的丟臉歸結於我身上,好像是我讓她失去了吸引力似的。天知道,當一個過時的女人歇斯底裏妄想抓住男人心時,她早已經被打入冷宮了,之後的作爲只是讓悲劇雪上加霜而已。
忘了那個女人吧,開始我的新生活。但不得不說,我的新生一開始就一場災難。那個發臭的老雜種,和市井裏臭水溝中的公狗們有什麼區別?而我卻不得不忍受他的折磨,穿上女孩子似的精細衣服,學習禮儀、音樂、詩歌、繪畫……還得陪他度過一個又一個難捱的早晨中午晚上,那些夜裏……
不!
該死!忘了那些夜晚吧!該死的!!如果說重生之後的我有任何願景的話,那便是將他大卸八塊!剁成肉醬!然後餵狗喫!!而所有難捱的日子裏盎格都只是看着,只是看着而已。是的……正如他一開始說過的那樣,他要體驗人類的生活,而我則要好好珍惜撿來的命,以便在那彌足珍貴的九年裏讓他玩得愉快,看盡世人的醜惡與瘋狂之後心滿意足地迴歸地獄。
好了,現在我已經習慣公爵府的生活了。不就是孌童嗎?呵呵呵……還好了,也挺有樂趣。我可是公爵眼裏最珍貴的紅人啊,所以欺辱下人、冷落夫人,甚至於要他做出有損名譽的舉動來,激起封地裏的家臣的憤怒,全都易如反掌。不過這還不夠,遠不能抵消我在你身上所失去的東西。
還是用命來償還吧。都一年了,我還是無法忘記想要剁了你的那個願景。正巧府上來了名樂師,我見他貪財好賭一副爛人模樣,還和公爵夫人勾搭上了,真是上天賜予我的復仇人選。
於是在屢次的誘導之後,我成功了。
那一夜,樂師趁公爵外出之機同公爵夫人廝 混,其實是打着偷公爵家傳家寶的主意,打算在那女人睡熟後下手呢。可惜很不巧的是,公爵半路回來了。呵呵……這當然是我的傑作了。公爵撞破了兩人的媾 和,勃然大怒,他們在爭吵中扭動起來,可是公爵卻渾身乏力,打不過那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最後樂師將公爵打倒以後嚇得跑了,而夫人也魂飛魄散,但在最終確定公爵死了以後反而面露喜色。因爲沒有人知道剛纔發生了什麼,只要把什麼都推給樂師,自己就名正言順地做公爵遺孀了,當然也就是說,她繼承遺產了。
其實,公爵並沒有死,他只是喝了我偷放的藥暫時休克而已,過四個時辰以後就會漸漸甦醒的。先是恢復意識,然後是能動手指、腳趾,接着可以動手臂,再接着……
呵呵,已經沒有必要說下去了。要大家發現他還活着至少需要十二個時辰,而在這以前,他就會被扔進家族的墓室裏。可憐的老傢伙,夫人對你真絕情啊,根本就不願意找人來驗屍。正好墓室位於森林之中,周圍經常有狼出沒。想必府上考慮到這一點會派人看守吧,可是呢,那些下人都已經恨他入骨了,不活剝了他就應該要感謝吧,呵呵呵……
我說過我要把你大卸八塊吧?是的,我說話算數。
不僅如此,我會保證一切更好的進行。全都已經準備好了,找到適當的時機將狼羣最喜歡的腥味塗抹於那個部位,那個噁心得令我想殺人的東西……等到夜幕降臨之後,守衛們不僅遭遇到狼羣,還會經受鬼火的恐嚇,於是全都跑了,留下虛掩的墓室,等待狼羣長驅直入地撕咬這具活死人。當然,你的某個部位會首當其衝,很疼吧……
而你,就清清楚楚地感受着自己死去吧,我親愛的公爵大人。
唉……可惜老不死的死了以後,我的□□倒了,也該走了。一個人偷跑在異地的城鎮裏,懷揣着從公爵府帶出來的錢,以爲能過段好日子。可惜好景不長,我居然遇到了那個樂師!
那個倒黴的傢伙,無緣無故背上了殺害公爵的罪名,不得不隱姓埋名、改頭換面地開始了全新生活。
可他居然打起了我的主意。發現我是公爵府上的孌童以後,收颳了我身上的財物,囚禁我,要我做他討生活的工具。
因爲他說我模樣討巧,又彈得一手好琴、會唱歌,比他自己做吟遊詩人強多了。
哈!有趣的傢伙。
也不怕我告發他是被通緝的殺人犯。
但突然間,我倒挺想嘗試做做吟遊詩人的。而且覺得這個混混的傢伙也不錯,很有膽量啊。
於是就這樣做起吟遊詩人來。盎格一直在我的心臟裏看着我所做的一切,玩得很開心。我改名叫李卜西斯了,也對,要是某一天被人發現是黑特爾的話,估計拋棄我的老頭子會氣得立馬跳出來把我碎屍萬段的吧,如此丟他的臉。
不過一直以來我就是被唾棄的那一個。無能的、可憐的、危險的長子,比優秀的、漂亮的、心愛的澤金差遠了。
在人類世界的生活很有趣,我成了最受歡迎的吟遊詩人,比任何性感、憂鬱、嫵媚的男人都棒,儘管,我還是隻是個孩子,哈哈。
樂師被我養得白白胖胖的。他現在什麼也不用幹了,只要指使我出去幹活,他在旁邊收錢就好。
可是終於有一天,我厭倦了這樣乏味的日子。於是準備離開樂師,去過自己的生活。
但他哪能答應呢,當即大發雷霆,踢斷了我的兩根肋骨。天知道當時我有多憤恨,可是依然等着,直到找到我能反抗的機會。而這並沒有花上太多時間,很快的,我等到了。
那是一個下着大雨的日子,樂師一如既往去了酒館裏賭博,也一如既往地輸光了錢,拿我做抵押物。
他總說我是他的幸運物,每次輸了錢以後只要用我抵押,總是能翻本。
不過今天,不會再這麼幸運了。
我趁他去方便的時候做了點小手腳,於是等他回來,剛準備要露一手的時候,他的老千就露出來了。
天知道他有多倒黴。那天和他賭牌的可是赫赫有名的惡霸啊,殺人不眨眼。
於是,血染酒館。樂師被他們用桌椅的木腳戳成了蜂窩。看着他最後死不瞑目的樣子真好笑,不是一向自鳴得意嗎?連怎麼會死的都不知道,好蠢。
之後我又自由啦。自由地穿梭於城鎮與森林間,做過乞丐、扒手、混混、流浪藝人,也被人追趕着打過,被搶光了財物扔進垃圾堆裏,甚至差點被餓瘋了的人砍來喫了。
而在整個旅途中,盎格始終看着,饒有興致地享受這段遊戲,對我的表現挺滿意。
他也在不停地拿走着我心裏的東西,真實、憐憫、友善……沒關係,我不在乎。
然後某一天我跑到了一個村子裏,一時好奇地又多走了幾步,結果就掉進了熔爐之中,遇到“梟”,遇見了丹。
果真是上天庇佑。我終於從一個只會唱爛俗歌曲的下三濫詩人,變成了一個身手非常的刺客,真是天佑本王。
而更幸運的是,我還遇見了瘸子,那個侏儒工匠。
他是侏儒中的一名頂級匠師,以修修補補爲樂趣,跑遍了天下,只爲重現傳說中的神器的威力。這次他來到熔爐就是爲了修補“夜煞”。夜煞我知道啊,聽說是彌忒司人的寶貝,崔冰斯送給弟弟的法器。可在700年前的戰爭之後消失了,從此沒人聽過它的消息,想不到竟是掉進了熔爐裏。它的劍體插在廣場中央的石筍上,“魂”卻已被震落了,由於失去寶石“夜煞”,寶刀也就和平常的法器沒有太大差別,所以瘸子的任務就是將寶石重新鑲嵌上去。
我見着那顆“夜煞”了,真細小,不過米粒般大小,可卻散發着難以比擬的力量與光芒。瘸子像保護什麼似地藏着它,不過我想已經沒用了,因爲我發現了它,並且很想要它。
之後在某個陪着瘸子敲敲打打的日子裏,我費盡心思地挑釁了他,說他根本無法修補夜煞,那麼小的寶石呢,一敲就會碎的吧。瘸子生氣了,那小老頭的脾氣可不太好,於是他賭氣似的找來了一塊玉石,詛咒發誓地說他能完美鑲嵌寶石。
完美,當然完美。他最終做出了一隻蜥蜴臍釘來,因爲當初找到我時就是在血蜥蜴的身體上,算是紀念吧。白玉的小蜥蜴精巧細緻,夜煞就是它的眼睛,細長而血紅,這真是我生平所見過的最漂亮的飾物了,完美!更何況還有夜煞呢。當我一戴上它時立馬就感覺到了活力,輕盈的身體,風一般的速度。
而更重要的是,它裏面所包含的祕密。
那是700年前的隱都大祭士和衆魔法師的影像吧?還有一個預言師,他們的談話內容可驚人啊。
彌忒司人竟是異人和螢的後代?而且正因爲如此,他們比異人更強,甚至可以說是被萃取過的精華血脈?!呵呵!想必那些自負的異人們應該要抓狂了吧。
可惜夜煞裏面只有上半段影像,那麼下半段呢,難道是在天瀾裏面?
嗯……我會找到它的。
很顯然的,我不會再取下夜煞了。瘸子很憤怒,吵着叫着地要搶回來,但是根本追不上我。我一路輕巧地跳着就到了谷底的河流邊,而瘸子爬着喘着幾乎快斷了氣,好可憐。這時突然出了點狀況,河裏有東西跳出來了,是暗河之中的猛獸,平時我們都注意避着點的。體力衰竭的瘸子眼看就要被拖進去了,而我那時居然還殘留着一點情感,跑了過去想要救起他。噢,這下子瘸子有機會了。
他抱着我的腰拼命抓扯我肚臍上的臍釘,連血都扯出來了,不過我死活沒有鬆手。瘸子最終被我踢進了河裏,也就被那怪獸給吞了,連點渣也沒有剩下。看着水波粼粼的河流,說實在的我一點愧疚也感覺不到。於是就這麼離開了谷底,開始往着梟的領地跑去。現在的我,應該不那麼怕他們了的吧。
之後被丹撿到,帶回神殿,訓練技巧,日子過得倒也挺快。當時那些黑傢伙們都當我只是個玩物呢,從沒有把我當回事,也就從沒有人提防着我。所以活該他們被我拿來練手了,順便還幫丹拔掉了不少眼中釘,樂得她直誇我是最厲害的“影子”呢,呵呵。
每一天,當我累得再也無法動彈的癱倒在神殿上時,看着高大輝煌的血魔雕像,盎格總會和我說很多話。我們談論着暗黑精靈、死亡、陰謀、忠誠,還有許許多多人類的故事,人性、虛假、愛……盎格說我越來越不值價了,原本看中的純淨心靈裏很多東西還未等他來取,已經沒有了。不過他說無所謂,這段旅途還是值得的,等到時機到來,他應該回地獄而我應該隨他而去時,他便取走我最後一件東西,也是不會像其他東西那樣自行流失的那一件——愛。
談到這裏時,我總忍不住的笑。愛?我還有嗎。我從未擁有過任何人的愛,也不再會將什麼愛給予任何人。我也笑盎格無趣,愛,值得他等待着取嗎?還不如殘忍、冷酷、野心這些來得有力量。
可是盎格說,愛是最有力量的,並且沒有人逃得過它的魔力,無論你是殘暴的國王,平庸的農夫,還是戰士,總逃不過。他說某一天我也會被愛折服的,遇見一個女人,然後失去所有的驕傲與鋒芒,如果,我還能活到那一天的話。
我笑了。還有人能奪走我的鋒芒?我沒有心情和他糾纏無聊的話題,比這個來,我更關心如何能活得更久一點,殺了他,奪走他的鋒芒。但這個笑話我沒有對他說。是的,殺了他,活着,並且奪走他的鋒芒?的確是個笑話。
在熔爐裏的日子刺激又無聊,我已經13歲了,離盎格給我期限還剩兩年。每當看着樹上的葉子掉落時便忍不住想,還有機會出去看看外面的太陽嗎?
然後,機會來了。
熔爐又迎來了一批新的寵物。那些小巧脆弱的可憐蟲被黑傢伙們玩得夠嗆啊,纔沒幾天就死了兩個,到一個月的追捕大賽時幾乎全死了,真是極爲不經玩的一批寵物。
不過,除了一個人,命很硬。他是個個頭很小的小鬼,成天擺着張臭臉,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黑傢伙們都希望最先玩死他,可惜事與願違,他到最後也沒有死。我突然發現他其實很可愛,凌厲的眼神,冷酷的性格,爲了生存對待同爲人類的其他孩子也絕不手軟,難怪明明最小卻能活到最後。
於是,我打算收他做我的跟班。也向丹請求過了,讓全熔爐的人都放他一馬,他是我的寵物。後來跟這個被叫做阿怒的小鬼玩過很長一段時間,跑遍熔爐,闖入谷底。阿怒也挺喜歡我的,雖然脾氣臭了點,說話太沒技巧了點,但卻挺服我的,也算是投緣吧。
而後來,我發現了阿怒更好的地方。天吶,他居然是一個宿主,目蝶!當他到了不會禁魔的神殿裏時,他便能穿越空間,展現出常人難以想象的魔力。
我們開始觀察四周,策劃着逃出熔爐。終於,在那個令丹發瘋的日子裏,我做到了。
離開熔爐的生活是美好的,哈哈!湛藍的天空,廣闊的世界,數不清的金銀珠寶和美酒佳餚,各式各樣的生活方式,還有美女們,噢……好像我很受女人們的歡迎吶。
正如盎格所說,我遇見了女人,很多很多女人。不過她們並沒有奪走我的什麼,反倒讓我的感覺很好,日子變得更加有趣。原來,我竟是這麼地討人喜歡嗎?呵呵……同那個女人所說的不一樣呢。
我的第一個女人是個美豔的名 妓。她經驗豐富,技術很不錯,十分順利地就幫我完成了第一次,感覺很棒。那是我14歲時的新年,算是一份不錯的新年禮物吧。
在那之後,美妙的歷程繼續。我和阿怒去了很多地方,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僕,而是隨心所欲的主人。遊戲人間,呼風喚雨。可能很多人在這段旅途裏遭了殃。阿怒是個暴躁的傢伙,總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我則不同,如今擁有了殺手的本事之後反而不想用了,就以吟遊詩人的身份生存下去好像更有趣。除非……我一時手癢,或者心情不好。
好日子總歸是要到頭的。盎格取走了所有他想要的東西,除了愛,還得等到我死去後才能獲得,但已經很快了。
我和阿怒一直走到了一座繁華的城市裏。那裏有個著名的女伯爵,聽聞還會法術?也不知道是學了點皮毛的人類還是真的魔法師,有點意思。
我見到了女伯爵,不過不爲了見識她的法術,而是被國王賜給她的貢品吸引去的。坐在寬大的大廳裏,享受着美味的貢品,談論音樂,感覺不錯。
大家都說德利沃克是個其醜無比的女人,我覺得無所謂。都不過一具醜皮囊而已,死後身體腐爛,化爲白骨,醜與美有什麼區別嗎。更何況很多人的靈魂早已腐爛發臭,即使擁有着天神一般的樣貌,又如何?
至少蜜麗雅是個胸襟坦蕩的女人呢,呵呵。她愛憎分明,從不隱藏自己真實的內心,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在說着令人嘔吐的謊話,她也敢於說出她的箴言,哪怕那是可怕的。
和蜜麗雅相處的那段時光很愉快。很高興能在生命的最後旅途裏遇見她,不用再說着謊言,再隱藏我那醜陋的靈魂,已經千瘡百孔的、無法救贖的靈魂。
不過蜜麗雅偶爾也說說假話來尋開心,比如有一次,當我和她坐在掛滿了葡萄的葡萄架下聊天時,她突然說:你身體裏的那個魔鬼吞噬着心靈,很痛苦吧。
我愣了一下,跟着笑了起來。儘管她的這個笑話惹得我直想殺人。
但她接着又說:交給我來辦怎麼樣,只要你不怕痛苦、不怕萬劫不復,我可以幫你制服他,讓他成爲你的一部分。
這一次,我終於知道她不是開玩笑的了。